统筹的转移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方面,具体流程如下: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然后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辞职后,原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会保险关系会自动转入新单位。
变化前后的两个参保统筹区均在自治区内,参保人在新统筹区办理参保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转移申请,工作人员后台完成转移操作,参保人无需任何操作,个人账户资金也会及时转移到新参保地。
线上办理: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转出地或转入地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申请。
线下办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出具“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中止手续后,离开江苏省跨统筹区流动的或到达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地为异地的,需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办理接续手续,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 APP、支付宝办理。
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资金一并转移至新参保地。跨统筹地区到本市的流动就业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其在原就业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本市个人账户,统一管理。
建议:
尽量选择线上办理方式,如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转移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和手续的准确性,避免因资料不全或错误导致转移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