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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牧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日期:2025-05-23 12:15:00

西藏农牧学院位于素有“西藏江南”之称的西藏林芝市,是社会主义新西藏现代高等教育的起点之一。学校现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有本科专业3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及平台14个,其中国家野外观测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观测站2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8个。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办学水平,努力建成高原特色突出、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农牧大学,经学校研究,现将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2025年高层次人才调入引进岗位4个,详见下表:


二、引进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工作,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师德师风优良;

3. 热爱西藏、奉献西藏,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身体和心理健康,具备胜任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能够适应高原工作环境。

5. 治学严谨,学风正派,专业功底扎实深厚,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研究动态,对学科发展有前瞻性、战略性思维,具有解决重大学术问题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绩。

6. 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8.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受到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

⑥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⑦失信被执行人;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人才类别

按照《西藏农牧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引进高层次人才划分为A、B、C、D四类,具体分类见附件2。

四、引进待遇

(一)调入引进人才享受自治区和学校提供的科研补助和个人补助,详见下表:

(二)政策支持

1. 通过调入引进到西藏农牧学院的,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

2. 调入引进的人才享受我区同级别职务职级及薪资待遇。

3. 调入引进的人才,在林芝市区无私有住房的,由学校调剂安排不低于70平米的周转房。

4. 其他待遇如家属安置、子女入学、职称评聘、医疗保障等,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1日止,将报名表(详见附件1)、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获奖证书或证明、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备注“姓名+高层次人才引进+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xznmxyrsc@xza.edu.cn。

(二)资格审查。学校组织部(人事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复审筛选。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隐瞒本人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引进资格。

(三)人才考察。对拟引进人员进行面试、体检、考察、核查人事档案等。面试、体检、考察、人事档案核查通过后,按需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引进意见并报学校党委研究。

(四)办理手续。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后,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并与引进人员签订在藏工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存入引进人员档案。

六、工作提醒

(一)本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藏农牧学院在学校官网上公告或通知。

(二)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正确、畅通。由于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七、政策咨询及报名电话

西藏农牧学院人事处:0894—5823325


附件1:西藏农牧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2025年)


附件2:高层次引进人才分类



来源:藏农耘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