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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有说法丨冲动一时代价三年,女子在家放火泄愤被判刑

日期:2025-05-05 20:40:00

红网时刻新闻5月5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谭玉芳 杨芳)家庭矛盾应理性化解,若因冲动以放火发泄情绪,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触犯刑法。近日,浏阳市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放火案宣判,被告人黄某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该案由浏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6年,黄某与丈夫寻某结为夫妻,婚后感情平淡。2024年8月,黄某怀疑丈夫寻某有外遇,提出离婚未果,夫妻矛盾加剧。9月某日下午,黄某收拾东西准备离家出走,想到自己多年为家庭出钱出力却“一无所有”,情绪激动之下,愤而点燃屋内生活物品和杂物。

火势迅速蔓延,放置在家中的卡式炉小液化气罐被引燃爆炸,炸开三楼杂物间屋顶。所幸消防队及时赶到,将火灾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鉴定,财物损失价值17136元。

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黄某作案出于一时冲动、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联合司法局开展社会调查,认为其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据此,以放火罪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法院最终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虽然黄某因家庭矛盾,宣泄不满情绪烧毁的是自家房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房屋内还有其他人员居住,房屋四周与山岭相邻,任由火势蔓延,会危及周围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构成放火罪。所以,面对家庭矛盾时,千万要理智冷静,寻求合理合法的方式化解矛盾,切勿让极端行为毁了自己和家庭,追悔莫及。